最近4-5年間出現很多住宿型長照機構,這類住宿型長照機構是以106年所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所設立的新式長照機構。
業務上與以前的護理之家大同小異,都是提供高齡者長期全日的照顧服務。在護理人員的配置上,護理之家與住宿型長照機構比例是一樣的。照顧服務員的配置也相同。
但是背後的經營者卻有很大的差別,106年之後,住宿型長照機構須以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設立,對住宿者較有保障,與以前護理之家或是安養中心可以個人名義經營有很大的差別。(政府可能認為財團比較不會倒)
以前留置三種管路以上的個案須入住護理之家,其他的入住養護中心。在住宿型長照機構設立後,就沒有這樣的分別,就一律入住住宿型長照機構。
在111年後,通過專科以上學校可附設住宿型長照機構。也就是說以前會看到XX醫學大學附設醫院,以後就會看到XX醫學大學附設住宿型長照機構。
某新設立住宿型長照機構內部 |
某新設立住宿型長照機構內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