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久站久走而造成足底筋膜炎,這樣為什麼沒辦法申請職業傷病?

 


 

這個案例中 (案例在這裡),這個案例中當事人超過七成的原因都必須站立工作,經職業醫學科門診診斷為足底筋膜炎。

 

因此當事人將這個案子送該縣市的勞保局做職業病鑑定,後來勞保局駁回其職業傷病給付申請,所以她就把這個案子再往勞動部送,最終勞動部也是駁回申請。

 

當事人表示

 

“…是按照勞保局指定的職業災害門診醫院看診,並請求醫師到工作現場訪視,最後由醫師做出建議為職業病個案的結論

 

為什麼醫師都已經診斷為足底筋膜炎,還不算職業病呢?

原因就在這段話

 

“…最後由醫師做出建議為職業病個案的結論

 

職業醫學科醫師只能診斷這是什麼疾病,並且建議為職業病個案,注意!!!只是建議,是不是職業病,是由勞保局或勞動部判定。

 

因為會造成足底筋膜炎的原因很多,要真的跟勞動現場的工作型態有相關,而造成傷害,才會被判定為職業病。

 

這類累積性傷害是很難證明其關聯性,勞工唯一能做的,就是勞工只能在平時做好骨骼肌肉傷害的預防。以預防足底腱膜炎來說,就是伸展足底腱膜跟小腿後肌群